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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2014-2020年)

发布者:  时间:2018-04-17 16:13:12  浏览:  来源:

... 27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湖北教育信息化进程,推进教育现代化,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及《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1章 现状与挑战

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选择。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明确提出:“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使我国教育信息化整体上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推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发展教育信息化将极大推动我省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国务院2013年发布的《“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教育领域列为深化宽带网络应用、促进信息消费发展的重点方向。湖北省作为正处在改革发展关键期的中部大省,提高教育信息消费水平、形成成熟的数字教育服务产业,对于构建促进中部崛起战略支点、推进“两圈一带”总体战略、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湖北历来十分重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创新人才,带动产业发展。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基础,并于20141月获批在全国率先开展教育信息化省级试点。目前,湖北省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不断丰富,信息技术教学应用不断深入,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数字教育服务产业逐步壮大。全省中小学已有5.7万个多媒体教室建成并投入使用,5000多所中小学已经接入互联网,教师信息化教学终端设备配置率约为39%,覆盖全省的教师、学生、学校三大基础信息数据库初步建成。

然而也应该看到,作为教育信息化试点省份,我省教育信息基础设施依然相对薄弱,全省仍有约40%的中小学尚未接入互联网,学生信息化学习终端设备配置率不到10%,利用信息技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尚不完善,区域、城乡、校际之间发展水平差距较大,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机制尚未理顺,教育信息化总体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还不能满足湖北教育现代化建设需求,对产业的拉动效应尚未充分显现。

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和学校发展模式,是建设教育强省、实现湖北教育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数字教育服务产业发展,对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建设创新型省份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2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指导思想

坚持育人为本,立足湖北省情,以环境建设为基础,以教育教学应用为核心,坚持应用驱动和机制创新,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带动教育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工作方针

把握方向,遵循规律。服务教育强省和“创新湖北”建设,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律,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科学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分类推进,特色引领。统筹做好教育信息化的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根据各类教育的不同特点和各级机构的不同权责,分类部署推进,坚持典型引路,形成具有湖北特色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模式。

应用驱动,机制创新。以深化信息技术应用为核心,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理念、教学方式、学习方式及教育管理方式转变,形成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发展新机制。

第3章 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

2020年,使湖北教育信息化整体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前列。形成满足教学与管理需要的信息化基础环境,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全面深度融合,实现教育信息化的可持续发展,服务湖北教育现代化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带动数字教育服务产业发展。使每个教师都能自如运用信息技术给学生上好课,使每个学生都能随时随地获取优质数字化学习资源,健康快乐成长。

具体目标

教育信息基础设施普及完善。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机构普及高速互联的基础网络和信息化终端设施,全面建成信息化教学环境,完成“宽带网络校校通”建设任务。

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为各级各类学校提供能得易得、适用好用、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数字教育资源。建好省级数字教育资源服务平台,形成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优质资源研发、汇聚、应用和管理机制,提升资源规模、质量和应用水平。

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建立省级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数据中心,创新管理模式,重构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促进职能转变。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应用,服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 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以广泛应用为前提,以深度融合为核心,以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为突破口,有序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建成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区、试点校,形成丰富多样、扎实有效的信息化教学应用模式。

可持续发展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开展多方合作,从组织管理、经费投入、技术研发、队伍建设等多个环节保障我省教育信息化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社会参与,政、产、学、研、用多方协同的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保障体系。

阶段目标

1湖北省教育信息化阶段性发展目标

2015

2017

2020

基础设施

1.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络带宽不低于100Mbps,县镇中小学不低于20Mbps,农村学校、教学点不低于10Mbps

2. 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终端普及率达50%以上,学生信息化学习终端普及率达15%以上。

3.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点所有自然班普及多媒体教室等信息化教学环境。

 

 

1.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络带宽不低于100Mbps,并基本普及校内无线网;县镇学校网络带宽不低于50Mbps,农村学校、教学点不低于20Mbps

2. 教师信息化教学终端普及率达80%以上,学生信息化学习终端普及率达30%以上。

1. 省内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普及数字校园。高校宽带网络接入水平为每万名师生共享带宽不低于2Gbps。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现校内无线宽带网全覆盖。

2. 师生信息化终端设备全面普及。

资源与应用

1. 基本完成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具备支持50万用户同时在线的服务能力。

2. 网络学习空间学校开通率达100%,教师注册率达70%

3. 基本建成与中小学课程配套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库。

4. 建设10个职业教育仿真实训中心。

5. 建成湖北教师教育网络联盟。

 

1. 完善与升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拓展服务范围。

2. 网络学习空间初中以上学校教师、学生注册率达100%

3. 扩大和升级中小学课程配套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库。

4. 建设约30个职业教育仿真实训中心。

5. 湖北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全面覆盖省内师范院校。

1. 信息化条件下教学模式创新普遍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变革,教学质量显著提升。

2. 优质资源全面覆盖省内各级各类学校,并面向社会开放共享。

3. 建设60个职业教育仿真实训中心。

管理信息化

1. 完成省级教育管理数据中心建设,建成覆盖学生信息、教师信息、办学条件信息的基础数据库。

2. 基本完成省级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完善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和公共服务平台,逐步扩大网上办理业务范围。

实现教育行政机构和学校管理部门无纸化办公。学校管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保障体系

1.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机构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专门工作机构,明确主管领导,落实经费投入。

2. 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覆盖50%以上教师。

3. 初步建成教育信息化研究和运维支持服务体系。

4. 初步形成教育信息化考核评估激励机制。

 

1. 持续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提升培训,完成首轮培训,每人不少于50学时。

2. 持续开展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学校领导的信息化领导力与执行力培训。

3. 完善研究和运维支持服务体系。

4. 完善考核评估激励机制。

1. 健全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完善信息化管理体制。

2. 建成国内一流的研究和运维支持服务体系。

3. 形成完善的考核评估激励机制。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4章 基础教育信息化

提升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信息基础设施配备水平。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间的数字鸿沟。重点支持农村及边远贫困地区学校、教学点、乡镇幼儿园的信息化建设,做到硬件设备先到位,优质资源先输送。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民族地区中小学的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为教学点开齐开好规定课程提供技术保障。到2020年,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全面建成信息化教学环境,教师信息化教学终端和学生信息化学习终端全面普及,宽带网络全面通达各级各类学校。

加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建设湖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政府为主导建设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等各类教育的公益性资源,以市场为依托提供个性化资源。通过“区域结对、学校结群、教师合作”的方式,推动资源开发主体多元化,形成有效的优质资源共建机制;通过“政府评估准入、企业竞争提供、学校自主购买”的方式,拓展资源应用主体的选择空间,形成有效的优质资源共享机制。到2020年,优质资源全面覆盖省内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形成具有湖北特色的基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模式。

提高教学信息化应用水平。聚焦课堂教学主阵地,以信息化为支撑创新课堂教学环境,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有效融合,形成和推广新型教学模式,推动教与学方式的深层变革。普及网络学习空间,建设泛在学习环境,培养学生信息时代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开展信息化环境下的校本研修和协同教研,鼓励教师探索新型教学模式。

创新信息化环境下的评价机制。以信息化为依托,建立湖北省基础教育发展监测体系,保障我省基础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完善中小学信息化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体系,保障信息化教学的有效性和持续性。以信息化手段创新教学评价机制,探索中考、高考等考试评价体系和制度变革的可行途径。

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规范发展。制定基础教育数字校园、数字化教室规范,指导学校信息化环境建设。制定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规范,开展资源评审和认证,形成资源准入、遴选、交换、退出机制。

第5章 职业教育信息化

加强职业学校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厅际协调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全面提升高职院校网络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与应用服务系统建设水平,普及中职学校校园网建设,提升数字校园建设水平。完善以信息化为支撑的人才预测、就业预警和专业调整机制,建设职业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学业考试和质量评价为重点,完善职业学校抽考制度,建设职业教育教学过程管理系统;建立学生职业信息技术能力认证机制。到2020年,省内所有职业学校全面建成数字校园,为教师和学生配备满足课堂教学、技能培训所需的计算机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各级职业学校信息化学习支持环境和管理平台。

加快职业教育数字资源建设。以支撑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建设有湖北特色的职业教育资源库,建设一批省级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创新仿真实训资源应用模式,开发一批仿真实训系统,建设一批适应省内支柱产业发展需要的职业学校仿真实训中心。

加快信息化环境下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教师技能标准,推动远程培训、考核和认证一体化的职业教育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建设,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的比例。通过远程培训、网络研修、工教结合、顶岗实习、校企合作等方式,鼓励教师开展信息化环境下实习实训教学模式、方法和手段的创新,促进信息技术与专业课程的深度融合,提高信息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水平。

第6章 高等教育信息化

完善高校信息化基础环境。实现校园内无线宽带网络全覆盖,普通教室设备配置能够满足信息化环境下互动教学需要。建设完善的信息发布、网络教学、知识共享、管理服务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等数字化平台,全面提升教学、科研、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到2020年,省内高校宽带网络接入水平达到每万名师生共享带宽不低于2Gbps

深入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开发面向不同学科的数字教学资源,探索和推进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与应用,实现高校公共基础课、部分专业课优质资源的大范围共享,推进现有高校精品课程的转型升级和在线开放共享。引导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与混合式学习,提高信息化环境下的学习能力。开展高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教师考核评聘体系。积极开展信息化教学实践,探索信息化环境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支持服务方式,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建立湖北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面向省内师范院校和承担教师培训任务的高校、中小学校,共建共享教师教育优质课程资源、教学团队和实践实训基地。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构建职前和职后教育一体、学历和非学历教育融通的教师教育终身学习和培训体系。

利用信息技术推动高校治理体系现代化。建立健全以信息主管(CIO)为核心的高校信息化建设与治理体制机制。推进高校智慧校园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覆盖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图书管理、资产管理、校友管理等校园主要业务治理领域,促进学校构建信息化环境下的现代治理体系。

利用信息技术提升高校创新服务能力。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实现高校数字图书馆资源互联互通,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团队协同工作,促进科研数据实时共享与科研成果及时转化。推进湖北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建设,与湖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公共平台建设有机结合,为社会公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开放学习资源服务。建设高校数字博物馆,积极传播具有湖北特色的地域文化。利用信息技术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各高校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至少开发一门优质在线课程并面向省内高校开放共享。

第7章 继续教育信息化

建立健全终身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终身学习需求为导向,搭建融合各类学科教学资源、满足不同类型学习者需求的在线公共学习平台。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努力实现全省各地区、各学校之间继续教育学习平台与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建成能够提供全方位服务、满足终身学习需求的继续教育支持体系。积聚与整合社会公共教育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支持学习型社区建设,大力发展面向职业、面向个人兴趣、面向家庭的在线教育,助力我省学习型社会与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构建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充分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加快建设省级网络教育视频公开课、网络教育资源共享课,以及以微课程为代表的特色学习资源。鼓励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企业参与继续教育资源建设,促进社会教育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建设继续教育学分银行,以省内高校和社区学习中心为依托建立继续教育学分银行网点,推动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定、学分累积与转换,为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学分互认提供技术支撑。

第8章 教育管理信息化

提高教育行政机构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教育政务信息化,建设省级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向学生、教师、学校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逐步扩大网上办理业务范围。通过教育管理业务流程的再造和优化,提升教育监管与服务水平,促进教育管理现代化、决策科学化、服务网络化。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行政机构和学校管理部门无纸化办公,形成以信息化为支撑的扁平式、动态化、社会有效参与的教育管理模式。

加强学校管理信息化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以学籍管理、师资管理、资产管理为核心的校务信息系统,实现学校、教育行政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到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普及数字校园,学校管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提升信息化领导力与执行力。强化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学校领导者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意识,联合高校、研究机构和优秀企业,开展领导力与执行力培训。建立健全从各级教育行政机构到学校的信息化管理与服务队伍,明确各级单位和人员责任。到2020年,形成适应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要求、信息素养高、信息化领导力和执行力强的管理与服务队伍。

保障校园信息安全。制定和实施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管理规范,建立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教育管理、教学和服务等信息系统安全。加强网络有害行为防范能力和不良信息监管力度,防止暴力色情等有害信息对校园文化的侵害。

第三部分 重大工程

第9章 义务教育校校通、班班通建设工程

实现宽带网络的全面覆盖。构建“政府引导、企业建设、学校使用”的宽带网络接入机制。依托公共通信资源,加快推进光纤入校,实现宽带网络对义务教育阶段各级各类学校、教学点的全面覆盖,并同步构建绿色安全的网络监管体系。到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入带宽不低于100Mbps,县镇学校不低于20Mbps,农村学校、教学点不低于10Mbps

完成网络条件下的基本教学环境建设。加快推进校内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校内网络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覆盖所有教室、办公室等场所。为乡镇以下农村学校及教学点配备多媒体设备,到2015年,教师信息化教学终端普及率达50%以上,学生信息化学习终端普及率达15%以上,基本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点所有自然班普及多媒体教室等信息化教学环境。

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与基础设施建设相同步,为学校配置一定的教学资源和工具软件,实现班级使用优质资源开展课堂教学,教师具备基本信息化教学能力。探索信息化条件下教学模式创新,开展“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的建设与应用,利用优质资源促进教学、教研及跨校交流应用常态化。

第10章 中小学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探索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应用模式。采取“多点支撑、资源共享”的模式,以中心学校带动教学点,通过灵活多样的课堂结对形式,提升教学点资源应用水平。发挥中心学校师资优势,建立教学点教师课堂教学培训和网络同步研训制度,实现对教学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有效指导。创新教学点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完善教学点信息化持续发展支撑服务体系,形成教、研、训一体化的协作交流机制。到2015年,实现省内所有农村教学点“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开齐开好规定课程

建设基础教育信息化试点区、校。建立湖北省基础教育信息化试点区、校遴选机制。创新信息技术在教学、德育、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培养一批骨干学校、骨干教师,开发一批骨干课程,形成具有湖北特色的教育信息化区域发展模式。到2015年,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不同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的区域,建设一批基础教育信息化试点区、校。

开展信息化环境下的教与学创新实践。以试点区、校的名校和名师为主力,组织开发高质量的数字化教学资源,组建跨区域的基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联盟。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探索建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模式。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工具与专用学科工具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在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依托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高效互动课堂教学实践。形成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与学科紧密结合、具有较大推广价值的信息化教与学新模式。

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构建以学生品质素养、学业成就、身心健康等为主要内容的学生成长电子档案。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结合,探索多样化考试方式和多元化评价方式,逐步改变一考定终身的招生考试制度,以评价改革带动教育变革,深化素质教育。

实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绩效评估。建立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评估指标体系和发展监测体系,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教育质量监测管理机制。汇集区域和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活动数据,开展基于大数据的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教师专业发展评价、学生学业成就评价、课程质量评价以及区、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评估。

第11章 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建立省级教育管理数据中心。完善以学生库、教师库及学校库为核心的湖北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制定数据采集、交换、共享技术规范,建立统一的基础数据交换体系,实现与国家、地方、学校各类教育管理系统的数据互通,推动省级教育管理信息数据与人口基础数据库及地理信息数据库的融合。到2015年,基本完成湖北省教育管理数据中心建设,建成覆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基础数据库,实现对全省学生电子档案、教师职业发展电子档案及学校办学条件基础数据的汇聚和管理。

建设湖北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遵循国家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面向全省各级教育行政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覆盖教育行政管理与服务主要业务环节,为教育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公众互动提供支持。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与运维体系,确保数据安全。到2015年,全面完成平台建设,实现与国家平台的有效对接。

提升教育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以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依托,优化、重构教育管理业务流程,为破解基础教育乱收费、乱招生、乱办班、乱发教辅资料、课程开设不齐、学业负担过重等重点难点问题提供支撑,形成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规范办学行为动态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普及校园一卡通,积极拓展一卡通的校外应用渠道。开展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依托基础数据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综合质量评价,为教育行政机构和学校提供管理基础数据和决策支持。到2015年,逐步建立全省一体化、区域特色化的服务体系。

第12章 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建设湖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针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不同需求,建设重点面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多层次、多功能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政府购买公益服务与市场提供个性化服务相结合的思路,构建“政府引导、企业建设、学校应用、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机制,形成多方参与、公平竞争、交易规范、灵活开放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到2015年,基本完成平台建设,具备支持50万用户同时在线的服务能力。

形成数字资源研发、汇聚和管理机制。鼓励教育出版集团与大、中、小学密切合作,出版形式多样的电子教材和辅助性学习资源。鼓励师生自主开发特色资源。建立“政府引导、多方投入、有效整合、持续发展”的资源汇聚机制。对数字教育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制定相应的技术与管理规范,建立教育资源审核、评估、淘汰机制,对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方进行激励。到2015年,基本建成与中小学课程配套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库。

实现网络学习空间全面普及和应用。向中小学校推送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师生以网络学习空间为载体开展基于优质资源的教与学。以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依托,解决农村学校音、体、美等课程开课难的问题。面向各级各类用户开辟虚拟空间,提供教学、培训、学习、研究、社交、管理等应用服务。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教师空间和学校空间全面普及开通,深化以网络学习空间为核心的教与学应用。

第13章 职业教育信息化实训平台建设工程

开发职业教育仿真实训软件。按照“统筹规划、校企共建、资源共享、持续开放”的原则,鼓励企业力量积极投入,突出职业教育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特点,结合工作岗位和职业能力需求,开发与专业课程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的仿真实训教学系统,推动职业教育实践教学由传统的校内外基地实训模式向校内外基地实训与仿真实训相结合的模式转变。

创新职业教育仿真实训平台建设与运行机制。采取重点职业院校和软件企业合作、共同投资开发的模式,充分整合各方优质资源。通过原创开发或二次开发,建设以仿真实训室、数字化技能培训室、产品设计室等为代表的仿真实训中心。政府通过投入引导资金、购买软件成果、提供政策支持等多种方式推动仿真实训平台在职业院校中大规模应用,实现资源共享,并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职业教育资源共建共享长效机制。

建设高素质的仿真实践教学教师队伍。探索仿真实训环境下教师队伍的建设机制,构建“双师型”教师评价考核体系,充分提升职业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建设职业教育教师远程培训中心,引入行业、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提高职业学校教师在实践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改革与创新的能力。

加强仿真实训系统管理。面向职业学校实践教学需求,建设仿真实训管理系统,构建管理平台建设规范和运行机制。积极深化仿真实训系统应用,努力形成集教学、培训、教研、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软件设计开发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仿真实训体系。到2015年,面向省内对职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有急迫需求的先进制造、交通运输与物流、旅游、会计等行业,优先建设约10个仿真实训中心;到2020年,建设规模扩大至60个以上。

第14章 湖北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建设工程

开发湖北教师教育网络联盟信息化支持系统。针对省内师范院校依托网络开展联合办学的实际需求,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优质资源共享、在线选课、学习评价、学分银行、个人空间等服务,促进省内师范院校在师范专业建设、教育教学与管理、师范生培养等方面开展全面深入合作。到2015年,建成湖北教师教育网络联盟信息化支持系统并实现正常运行。

建立湖北教师教育网络联盟。以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联盟为基础,以华中师范大学为龙头,面向省内师范院校建设湖北教师教育网络联盟,促进湖北教师教育水平整体提升。以师范类本科人才联合培养为主要目标,兼顾在职教师进修需求,探索联盟学校学生跨校网上选课学习和学分互认的可行途径,创新教师教育模式。建立课程遴选机制,联合开发、共享优质教师教育在线课程和培训教材,提高校际合作水平,创新教师教育发展体制机制。制定网络学习评价标准,建立课程服务团队,开展在线学习评价,实现学生网络学习的个别化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到2015年,全面建成湖北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实现联盟学校学生跨校网上选课和学分互认。

第15章 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制定教师能力规范。根据教育部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有关要求,结合湖北省教师队伍信息技术能力发展需要,研究制定涵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规范,提升教师将信息技术融入教育教学的能力,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整合各类培训项目和资源,建设教师选学服务平台。组织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提升培训,2015年,覆盖50%以上教师,到2017年,完成首轮培训。完善专项培训体系,重点加强中小学校长、专兼职培训人员和教研员等骨干队伍及农村教师的培训。市州及区县教育行政机构通过专项培训和专题教研,组织开展区域性教师全员培训。中小学校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作为教师校本研修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以研训结合的方式促进学用结合。加强薄弱环节,采取“送教下乡”和“送培上门”等方式,为包括教学点在内的农村学校教师提供针对性培训。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每人每五年不少于50学时。

形成不断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机制。制定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纲要和培训规划,探索建立网络培训与现场培训相结合的培训制度,探索个性化学习环境中教师的角色定位、能力要求和培训模式,着力提升教师将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着力提升教育管理人员将信息技术与教育管理深度融合的能力。探索建立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激励机制,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的重要条件,列入办学水平评估的指标体系。整合教师培训、教研、电教和科研等机构的力量,加强对中小学校的指导,做好全员培训。通过示范课评选、教学技能竞赛和优秀课例征集等活动,发掘推广典型案例,促进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将信息技术融入课堂,推动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常态化。

第四部分 保障机制

第16章 强化组织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省级教育信息化统筹协调机制,设立湖北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在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机构建立教育信息化专门工作机构,构建教育信息化管理体系,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明确责任主体。各级政府是教育信息化的责任主体,各级教育行政机构和各类学校是实施主体,校长是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设立信息化主管,普通高校和具备一定规模的中小学、职业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机构。

强化统筹推进。形成省级统筹、上下联动、以县为主、多方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将教育信息化发展纳入地方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明确工作机构,施行目标管理,细化分解任务,提出进度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全程跟踪问效,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教育信息化工作取得实效。

第17章 落实经费投入

落实政府经费投入。省、市、县各级政府将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列入财政预算,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公用经费中用于信息化建设的比例,学校公用经费新增部分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教师培训经费优先用于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

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坚持市场导向,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与服务。鼓励学校自筹资金加强信息化建设,形成多渠道筹措教育信息化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

加强经费开支监管。注重教育信息化经费开支结构的科学性,实施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绩效评估,加强对教育信息化专项经费的使用监管,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执行完毕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18章 动态考核评估

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制定湖北省教育信息化评估的实施细则,定期对教育信息基础设施、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信息技术教育应用、教育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进行评估。

建立督导考核制度。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各级教育行政机构、各类学校的工作规划和督导考核指标,采取专家评估、网络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教育信息化各项评估考核工作,落实各项发展任务和建设目标。

完善激励机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定期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总结,评选教育信息化应用创新优秀案例、先进单位和个人,激励各级教育行政机构、各类学校和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应用探索,形成良性循环。

第19章 加强服务保障

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将各级教育行政机构和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专业人员纳入编制规划,明确各单位教育信息化专兼职队伍的配备标准、岗位设定和专业技术职称序列,增加信息技术教师以及教育信息化专业服务人员的编制。

构建支持服务体系。整合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力量,以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内高水平科研机构为依托,建立教育信息化研究支持体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引入市场机制,采取服务外包等方式,鼓励企业为学校提供信息化服务,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省、市、县、乡、校五级联动的运行维护支持服务体系。

开展信息化人才培训。建立多层次、多形式、重实效的信息化人才培训制度,由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机构制定本地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建立科学、合理的培训体系,保证教育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力度。

第20章 开展多方合作

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建设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的国际合作研究机构,引入国际先进经验,探索成功应用模式。建立教育信息化专业人才国际联合培养制度,加强人员交流与知识共享。

探索区域、校际合作。探索各市、州教育信息化发展合作机制,促进交流,推动各区域教育信息化联合发展与特色发展。推动校际合作,形成以点带面机制,全面提升学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

注重企业合作和产业培育。加大教育信息化宣传力度,构建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企业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多种调控手段和扶持政策,培育数字教育服务产业,形成良性竞争的产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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